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

無黎醒目

作為打工仔的你同我,無論各行各業,總會面對討厭的人:可能是上級,可能是同公司的人,可能是客人。我會不斷告訴自己要沉得住氣,又或者有些應該一次半次遇上就忍左佢;有時又會更有大志地勉勵自己:努力做到升職可以指指點點那個,又或者轉份好工等等。

無論EQ有多高,如何提醒自己要公還公私還私,我們都是凡人,總會有陰暗面的。至於陰暗面有時的確過左就忘記了,但日積月累的確很難說散就散,於是總會有些歪念跑出來:總有一次我會報仇的。



我知我知,這個是不對的,不過在不對當中,人的私心跑出來,又如何可以聰明地回敬對方一槍呢?

什麼叫聰明地回敬對方一槍?可以有幾種層面的:對方中了招也不知是誰出手,擺明讓對方知道是你出手而讓對方知道你並非善類,又或者擺明讓對方知道你出手但無從報復奈你唔何。

有留意以上三種層次的同通點嗎?就是你出了手之後,可以爽歪歪而自己不用有手尾跟的。個人經驗來說比較喜歡暗中出手,計劃周詳,想清楚被識穿的可能性,然後才狠狠的送對方一份大禮。不過這種做法,最危險最辛苦的是什麼:就是你只可以暗爽而不能宣之於口告訴別人,因為你一說出去,你就有被發現的危險。

至於讓對方明知你玩野而希望令對方得知你不是Lulu,前設是這樣的:請了解清楚你出招後的後果。若果目標是你的老細,又或者有機會操控你生死影響你前途的,就要小心出手的輕重度。例如,同公司的,不同部門,但比你低級的,你若果覺得你之後都應該騎住佢的話,你是可以出手的,不過,請記住,世界好似好大但仇人一建立就很難返轉頭,而冤家通常很容易聚頭的。所以,若果聽聞對方是賤人,知道對方賤格的手法,就在工作時多加小心,有需要時明顯地讓對方知道:我知你玩法,想玩搵下一位。

最後那款,就是這樣的:清楚法律罅在哪,然後出手。唔明?俾例子你:睇電視都睇得多,以前警察要打實要嚴刑迫供要報復,都識得不留手尾跟,例如遠古年代隔住電話簿打人,時代進步,科技用上監察防止濫用私刑覆蓋層面增多,疑犯被盤問都有錄影,那麼,醒目的就會懂得在沒有機會留下手尾跟的時候出手(例如有報導話在警車上有疑犯被點點點),因為總有機會的。

再說一次,最好當然是搵其他地方發洩左佢啦,不過若果歪念不斷存在真的想郁你,都是那個基本概念,停一停諗好多諗計劃周詳一點才行動。

所以呢,一時意氣以為無人知而集體行兇又天網灰灰疏而不漏地被拍下,無論當時是你火遮眼還是被人指示也好,做得出被發現就自然要被法律制裁——因為你都是執法者你很清楚的。落得如此下場,唔抵可憐之餘亦只能怪自己唔醒目。

此事其實對我們平日工作有很有用的反省之處,我上面都寫了,最後想講多一點:君子報仇十年未晚,雖然記仇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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