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為何會輕易說離婚?

不是想再談那對影帝影后的婚變,只不過想到五年婚姻加上兩個孩子最後落得離婚收場就覺得有點可惜,然後思考一件事:婚姻是不是那麼兒戲呢?又或者在決定結婚之時是不是沒有考慮清楚呢?

今天讀明報副刊《星期日談情》有一篇叫《一樁沒癮的婚姻》,王雅雋寫的,有點長,不過值得轉載與及大家讀讀:


他約我在灣仔當舖喝下午茶。那地方滿是外國人,感覺像個殖民地。等到他來,細細打量﹕格仔短褲休閒鞋,戴頂漁夫帽,外加一副黑框眼鏡。十個香港人九個都是這扮相,那就叫他「陳大文」吧。

初次見面,陳生侷促地與我握一下手,力度偏向「努力表現自信」。我們不曾訂位,唯有坐高凳。我看他一個人來,就問﹕「女朋友呢?」他說,她臨時加班,或許下次吧。我暗自高興﹕絕不能對他放過任何問題。

陳生脫帽,頭髮比我想像中少,可見女朋友是真心愛他。我仍在尋找舒服的坐姿,隨便和他聊著天氣和工作,他簡略概括完自己的履歷,有些心急地向我介紹他的女朋友。他回憶道,自己婚後不到一年,遇到這位新同事,對她很有好感,模糊地愛慕了幾個月,其後她便出國進修去了。這一去兩年,其間二人保持通信,而他的妻子懷上女兒。

我沒有掩飾臉上的訝異,請他繼續講。

女友歸來,改行教書。他添了女兒,更看不到婚姻出頭之日。這些年,苦情人拉拉扯扯,雖則屢次嘗試分手,終不能斷。直至去年,他的母親病故,他因陪伴父親之名,搬回父母家住,從此正式與妻子分居。算起來,他結婚七年,感情出軌六年,女兒五歲。

他說﹕「我不知道其他男人如何能夠面對這種雙重生活,我自己是受不了的,簡直快要瘋掉。」

我問﹕「那你怎麼還生了個女兒?」

他說,妻子年紀比他大幾歲,和他結婚兩年後,眼看再不生育就來不及了,於是兩人商量要個孩子,誰知道一想要便有了。

我問﹕「你女朋友當時什麼反應?」

他說﹕「她在電話裏只『哦』了一聲,沒說別的。」

我承認,由於陳生稀里糊塗地和老婆生了個孩子,我對他印象有點不好。

請他談談自己的婚姻。他說,和老婆同在政府工作,兩人認識後不到一年就結婚了。那時他29歲,正渴望從家裏搬出來,見老婆年紀比他大,估計應該比較成熟,而且兩人又談得來,於是便求婚了。

婚求得相當即興﹕二人下班後在蘭桂坊喝酒,他說﹕「我覺得,我們可以結婚。」

她聽了,認真地說﹕「讓我考慮一下。」

他即將出外旅行,便說﹕「那等我旅行回來,你給個答覆。」就這樣。

上述情景完全可以是一場幸福婚姻的開端。問題是,婚後的生活令陳生非常鬱悶。他總結自己的婚姻,只能用「沒癮」二字來形容——完全沒有過日子的情趣﹕太太不喜歡他帶朋友回家,不喜歡去他父母家,不喜歡他的朋友,和他母親關係處不好……結婚七年,她只煮過一次飯,只因被他評論一句「味道偏淡」,從此便再不下廚。

有一次夫妻吵架,她說,當初就是嫌談戀愛太麻煩,才和他結婚,不理解為何他結婚以後要求這樣多。

我想,也許我能夠理解。陳生這輩子僅有的獨立生活經驗,是在大學住過一年宿舍,那時候多麼過癮。他怎能容忍自立門戶的生活如此「沒癮」?可是問問身邊的已婚朋友,一個個陰險地笑﹕「結了婚就是這樣的啦!」

正當他滿腹失望和牢騷,新同事來了。彷彿黑暗中的一道曙光,她令他重新體驗愛情。他感到久違的被理解、被欣賞、被愛。他竭盡全力地去見她,一個星期總能見三、四次面,在此,陳生鄭重補充﹕「並不都是做愛。」

我問﹕「那孩子呢?有沒有令你的婚姻生活改觀?」

他說,孩子出生以後,第一年住在岳母家,第二年才開始和他們住,而且請了工人照顧,毋須他多費心。他不覺得孩子令他與妻子的關係更緊密,反而有時候他嫌家裏熱鬧,寧願在外面多呆一會兒再回去。

分居時女兒才三歲,現在大些了,會問他為什麼不回家,他就說﹕「爸爸要照顧爺爺呀。」

看到這裏,全港市民都要瘋掉了,「陳大文」的人生多麼似曾相識。

他提出離婚時,妻子並不知道他有情人,只因為堅信女兒不能沒有爸爸,所以一次又一次地拖他去做什麼「婚姻輔導」。

那「婚姻輔導」,做一次上千塊,聽感情破裂的兩個人,各自辯駁,一個想令對方同意離婚,另一個想令對方回心轉意,簡直沒辦法溝通——已至這步田地,溝通還有什麼意義呢?做了幾次,連導師也面露難色,不知該怎樣收場,便終於可以不去了。

他記得妻子一遍遍地求他「再給一次機會」,也記得她歷數自己各項盡責﹕照顧他生病啦,安排他起居啦,逢年過節探望老人啦……然而他去意已決。只見他平靜地說﹕「其實她也沒什麼,換作別人,總能跟她過日子的。」

我問﹕「你母親生病那半年,如果她像個賢媳般盡心服侍,你會提出離婚嗎?」

他說﹕「不會,我做不出來。」

我問﹕「如果你現在沒有女朋友,會離婚嗎?」

他說﹕「不會,我沒有理由。」

他的母親一不小心竟用生命為他的人生提供了一個轉機。過去那七年,雙重生活令他虛脫,精神上極度矛盾與苦悶,終日掙脫不出那個困局。現在,他可以體面地走出來了。

我問﹕「會和女朋友結婚嗎?」

他說﹕「恐怕難免。」

據說女朋友觀念傳統,一直介意他是有婦之夫,至今仍不願與他公開關係。未來,他不僅要跟她正式結婚,恐怕還要擺酒。孩子嘛,也許可以不生了,因為他沒有錢。

從一個家走出來是艱難的,並不似演戲般,收拾箱子就可以走人。他是一點一點地移出來的,沒有收拾行李的壯舉,至今還有好多東西留在那邊。他說自己已經想通了,只要妻子同意離婚,什麼都可以不要。問題是,妻子不肯離婚,而他捨不得浪費十來萬請律師,於是唯有分居。

他的工資,扣除了贍養費和孝敬父親的家用之後,並不足以供起另一頭家。現在他與父親同住,除了向妻女那邊容易交代之外,經濟成本也是考慮因素。

我突然問﹕「你有什麼真正喜歡做的事情嗎?」

他想不出來。政府工嘛,你知道的,「鐵飯碗」一個,論資排輩,無所謂喜歡。曾經羨慕自由職業者,但清楚自己能力有限,何必效顰。

我不肯罷休﹕「二十幾歲,結婚以前,你有什麼理想嗎?」

他笑著說﹕「這你得問我十幾歲時才行。自中七開始追求一個女生,之後我好像不斷地在為情所困。」

我說﹕「你就快四十歲了,會不會擔心到時候婚也離了,錢也沒了——」

「女朋友也跑了!」他緊張地補充。

我終於意識到自己對他過於嚴苛。他固然有他的軟弱,可是這一下午,他送上門來﹕真誠地向我坦白,任我發問,老實回答那些甚至不厚道的假設性問題,這難道不是另一種堅強嗎?

他固然有他的猶豫,可是這些年來,他並沒有機會抽離﹕剛剛離開了一個家,剛剛回到了一個家,正在撲向下一個家,這一切幾乎是一氣呵成的,有點暈眩感總是正常的吧?

而他是多麼天真啊!已經結過一次婚,仍然認為,應該給他愛的女人一個她想要的婚姻。

感謝他的故事,祝他幸福。

以上的男主角嘛,是不是你身邊都有一個?一直沒有人生目標,只為追求愛情而活,所以他人生其中一項選對了的或許就是當公務員。

他一直找不到一個跟她結婚的女友也是有跡可尋:一個如此性格的男人,若果不是有出眾的樣貌或者什麼過人的殺女秘技,相信除非是緣定了,女生應該不會那麼容易落搭。

因為緣份,結果他遇上那個當年三十一歲的女子,同樣是公務員,或者也怕嫁不去吧!終於男的希望搬出去,女的希望嫁出去,了解不到一年就要結婚。

看看男的為何覺得這段婚姻無癮的原因,你會覺得太太也有很大的責任吧!不喜歡他帶朋友回家,不喜歡跟他父母交往,不喜歡煮飯。以上三項,當太太的很難叫一個丈夫接受--除非那個男的真的愛你愛到死心塌地,如中咒一樣,這個世界只有妳。

這段婚姻開始就是錯,可惜的是一個覺得無癮但同樣無膽面對事實的男人,拖泥帶水,遇上一個很怕面對婚姻失敗的女人,以為有個孩子一切可以改變,結果,令這段婚姻多了一個受害者。

對於他的現任女友,或者應該多謝他的現任太太:一直不肯離婚,令她不會那麼快有機會跟這個男的走在一起,或許這些年來她可以醒醒,明白這位陳大文是否值得愛。

記得早幾篇有位朋友對於婚姻對象有以下的意見:


一般來說,結婚對像該人品好,善良有責任心,身體健康無惡劣遺傳,學識入息大致相若,無家屬連累(例如爛賭父母吸毒兄弟或油瓶兒女),符合上述再相處得夾才談婚論嫁,否則還是單身好。
時代女性有自立能力,無需冒險去委身他人,沒有把握就不要結婚,以免將來更連累無辜的孩子!』


我當時看過,覺得這樣的想法是將愛情扭曲,太不現實的想法。愛上一個人不是要計算得那麼多,還要替他查家它,不過我亦相信,若果兩個人決定要結婚,要考慮的比起愛一個人應該多很多,也要想得長遠得多。

若果結婚的決定想得清楚一點,明白婚姻的真正意義,斷不會那麼容易就鬧離婚吧!就像我們看見父母那一輩的夫婦,縱有拗撬,總不會想到離婚這一步。

當然,離婚的決定有千萬個理由,隨著兩人不斷的成長與改變,可能真的不能走下去;但若果是因為一些根本結婚前可以知道的不合適,不一定要結過婚才知道對方不是那個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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