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

雞蛋仔阿伯是什麼一回事?

對,又要寫這類很爭議性的話題。不過我這裡一直有個宗旨:我只寫我個人的想法與知識範圍內的認知,歡迎其他朋友提出其他資料作理性討論,我從不會認為社會怎樣想、我就要怎樣寫。我根本不介意被指涼薄,因為被指涼薄,好過被發現理虧。

這宗最近幾星期成為城中熱話的事件,簡單來說,是一名以炭燒炮製雞蛋仔的伯伯,據知好像被某飲食雜誌推介後生意大好,但因為他是無牌小販,然後被食環署多番拘捕檢控。事件被傳媒報導,社會站在他那一方。周一嶽站出來表示對他的遭遇深表同情,同時會想辦法協助。


怎知事件發展峰迴路轉,老伯被揭發一直領取綜援,這令他之前言之鑿鑿表示自己自力更生的形象完全崩潰,之後當然被警方介入調查,同時他亦已承認食環署的檢控。

有什麼駒使我寫這話題『自找麻煩』呢?某晚乘的士回家,聽到某時事節目主持人在自評這事,不斷將『伯伯是無牌小販』與及『伯伯講大話無領綜援』淡化,然後搬出『這反映綜援不夠生活』『領綜援被歧視社會形象低所以他不認』等等聽得我頭也痛了的道理。當然,我不否認他所說的『應該繼續關注食環是否選擇性執法』與及『政府是否應該想辦法令小販美食重現香港』等兩個想法。

首先,我們來想想,這事帶出什麼議題:
A)食環署被指選擇性執法,向老弱的伯伯多次檢控,反而那些電訊宣傳之類則沒有被檢控;
B)政府趕絕街邊小販,而他們根本無力負擔現時的租金,無法經營
C)伯伯自力更生,這是香港精神,我們應該支持。

不如逐點討論吧!關於A),首先,有不少朋友忽視一件事:食環署職員是否依法行事?我所指是他們向這名在街上經營無牌熟食小販的伯伯,是這次事件。是,或不是?

若果是的話,我們聲援伯伯的目的是什麼?他犯了法,要求政府網開一面?這是什麼道理?

我們可以針對食環選擇性執法,要求食環署交代對於那些街上宣傳電訊電視信用咭的阻街是如何執法,我們更可以有恆心地不斷投訴這些人阻街,食環署不執法就是他們有法不依。

至於B),本人極之支持政府應該想辦法辟地方辦類似台灣夜市的旅遊點,向這些小販實施發牌制度,收取低廉的租金,令香港增加一個旅遊景點,同時保存小販美食的傳統。這很難實行嗎?我相信比起那些保育之類的東東更易。

有關伸延至地產霸權,我想,這已是一個整個社會的問題,而這事伸延至這話題,不是無關,而是太遠。

最後說到C),我寫這篇之時到facebook看過那個撐雞蛋仔伯伯的群組,只剩六百多人,與之前曾經萬人空巷的情況大不同。原因是什麼都不用多說。

自力更生經營無牌小販是一回事,實牙實齒表示自己沒有領取綜援又是一回事,加起上來的確是值得同情與敬佩,可惜的是事實並非如此,於是,一眾同情與支持之聲在極度失望之下黯然散去。

我絕不認同那位電台主持人那兩個『這反映綜援不夠生活』『領綜援被歧視社會形象低所以他不認』理論所以伯伯講大話也情有可原,你試試用這兩個理由為自己抗辯因此呃綜援,法官理唔理你?

這只想引伸一件事:我們很容易因為看見一篇報導,然後不去理解事情的更多,因而激發潛存的同情心與正義感,然後按下一個Like。這個Like應該在不同人心目中有不同的意思與份量,但我每次做這件事,都會想清楚問清楚了解清楚,那個群組成立的目的是什麼,而他們所舉的理論又是什麼,我又是否認同。

單憑那股正義感就大聲說支持,你們支持什麼?不知道,只是支持這名老伯。那你是支持他被檢控不認罪,支持他繼續無視法紀無牌擺檔?不知道,總之就是支持。

這些盲目的支持現在社會越來越多,應該這樣說:年輕人更關心社會時事是好事,但關心社會時事應該多了解,而不是『關心』by a 『Like』,沒意思,對自己亦沒得著。

所以,那班很清楚自己為什麼支持這名老伯這件事的,你們根本不必為伯伯講大話而傷心,因為,這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這想法亦可套用在傳媒身上:蘋果日報爆這件事出來引起公眾注意,後來亦是蘋果爆伯伯領綜援。無他,因為不是自己再爆的話,被其他同業指正他們沒有做好資料搜集才報導,是很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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