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閃電成婚

娛樂版最近熱話之一肯定是大S失驚無神閃電結婚,而且還要是姊弟戀,而且還要是國內富二代。據聞女主角家母見錢開眼,之前的男友都不合其心意,這個相信很令這母親滿意。不過,人家是富二代的獨子,哪會那麼容易讓你過門,所以,男方母親都走出來表示,結婚?慢慢來。

後事如何慢慢會知道,不過同事們討論的都是:聲稱見面第一次就知道那個就是他,第四次就訂婚,拍戲嗎?


首先,你第一次見到一個人,你可能被他的樣貌吸引,可能被他的財富吸引,又或者被他的談吐吸引。一見鍾情不是沒有,互相吸引亦有可能,但你如何可以立即相信答案就是他呢?

你可能經歷了很多,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除非你想要是很表面很易察覺的,否則,很難在一次見面中知道對方有你想要的特質。

例如你要一個愛家的人,任憑他如何告訴你有多愛家庭生活,齋吹都信唔過。

你唔好話我知,見佢好照顧小朋友或者老人家,佢一定係有愛心呀!

不過以上推論,其實反映一件事:有些事情,就算你一直相處下去,都不知道他是否你想要的。

所以,有人這樣想:既然沒有確定的人和事,倒不如憑感覺而行,於是,他應該是那一個。

不過這回事不是你覺得就行,也要對方也這樣想,否則,任你覺得他是前世戀人今世應該再續前緣,對方即使對你有好感,但想慢慢來,最後可能弄巧反拙,被你嚇走。

如這次的閃電婚事,有可能男方一向對女方的劇集著迷,見到真人又發現驚為天人大方得體,於是,找到了。

但找到了,又是不是要閃電結婚呢?

初相識,特別是一見鍾情,肯定很愛很愛,愛到覺得不要浪費時間,我想盡快與你共度餘生,於是不如結婚。

女方接受的,多數是情竇初開,又或者曾經滄海,當然還是的是肯定眼前的是絕世筍盤不能錯過,於是在極浪漫的氛圍之下被感動了,非君不嫁。

同一道理:你永遠不知道該人能否與你相處一世,而且,總是要互相遷就諒解才能愛下去,即是要雙方也有那份愛才能Work。既然如此,結婚就結婚了。

大家都相信婚姻制度,認定對方,面前有什麼困難,應該可以克服的。

事情可能就是這個原因,當然亦可能是很現實很難看。但大前題是:你無錢,就咪玩呢類閃電結婚,以免日後是但一方怨你一世:『當初那個寒酸的婚禮,實在令我抱憾終身。』

那件事的男女主角能否修成正果結婚,而女方而是否揀岩金龜呢?車!關我地鬼事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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