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

黃偉文,有種!

比起林夕,我喜歡黃偉文填的詞,因為他填出來的有個人風格之餘,水準還保持在某個位置--即他自己對自己的作品也Set了一個Minimum Requirement,對得人對得自己,所以,他填得不及林夕多,但總體分數在我心目中比林夕高。

還有的是,我喜歡黃先生一直擺出來的姿態與性格,給人感覺一致,所以,他寫的小品與專欄也十分好看。最近在他的地盤看到他一篇有關填詞人的辛酸事,一如他的風格:坦白得可愛:



填詞人最怕的事(上)
VERSE-CHORUS-VERSE (黃偉文專欄)
《JET》11月號

說最怕?因為不敢說討厭,「填詞人」身段,不敢放太高。

第一怕被打回頭,QC肥佬的貨品從來出不到我門口,大哥大姐你有商譽,小弟也有自己的招牌,觀眾的眼睛就算不是雪亮的,至少也不是盲的,好貨拿出來有時未必驚天動地,但劣品一獻世即刻人人喊打,而且我們這一行,唉~一首寫得差以前有一千首寫得好的都前功盡廢,怎麼敢一邊打麻雀一邊攪拌一堆字出來混飯吃……我出名寧缺毋濫童叟無欺,要麼就不接,接了就一定不留力,哪怕你是天皇還是新丁我幾時試過大細超?冰火五重天從來做到足何嘗有唔嗲唔吊只做「三重」或者「兩重半」?所以你拿着我挖空心思計過算過度過最適合你「士獃佬」的Haute Couture,請給在下一個夠強的理由才好回來退貨……十幾年前我還初出道,還「順攤」的時候,有個概念寫了五六次給不同的歌手,總是被打回頭,那個題目叫「散步」,講兩隻手指在愛人身體不同「景點」遠足漫遊……小美說「你知啦,呢排阿王同鍾麗緹又有啲緋聞,唔係咁方便唱埋啲咁嘅題材……」???林珊珊話「阿伊健呢首歌突然間變咗黃埔花園商場嘅廣告歌……」(OK!呢個我明,當我黑仔)……還有其他不同的人的不同推搪理由,總之,寫寫吓連我自己都覺得這個題目過時了不再新鮮了,從此丟落鹹水海。

第二怕無端端被改,而這種怕又分為兩個部份:(A)歌名被改!改名是我人生裏其中一個最大的 Obsession,很多時寫一整份詞就是為成全一個好名字,所以我改的名大家千祈咪「掂」,否則手都斬埋你……但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先閹後奏,出咗街我先知也無符,黃栢高為首的相關集團最喜歡做這樣的事,陳慧琳本來有首歌叫〈一億七千萬雙眼睛〉,我承認有點長,但至少幾有型,到派台時Paco卻粒聲唔出幫我改了做〈星夢情真〉,星咩嘢夢情咩嘢真唧?都九唔搭八嘅,但黃先生後來才告訴我,這個名原來是他叫我當時的老闆俞琤御賜的,雙重的大石「責」死蟹,我仲邊有聲出?邪就邪在,這類我認為近乎污點的作品,常常到最後都變成很hit的,即是條褲爆呔那天才撞到最多人,吹脹。

與其說「咁啱」又是 Kelly,不如話「咁啱」又是Paco,幾年後替陳小姐填了首改篇歌,用了個自己儲了很久很喜歡的歌名〈社會的錯〉,那年Kelly是勁歌的「最受歡迎女歌手」,在頒獎禮上「首唱」新作,我才知這首歌又被「去勢」了,居然不顧與內容無關,就咁用返首歌日文原曲的名字〈Ask〉,我都想Ask吓到底是〈社會的錯〉還是Paco的錯?(嗱嗱嗱,一次過順便澄清埋啦吓,阿劉昇媽首〈Phone殺令〉交出去嗰陣明明仲係〈封殺令〉架吓!)

但在眾多被改名換姓的案例中,最最最莫名其妙的紀錄保持者也不是這個,至今仍然令我抓爆頭的是黎明,不是後來變成了〈為了對你再想念〉的〈靜電〉或者無端端改做〈愛瘋了〉的〈受難曲〉(來自04年《Love & Promises》 EP,喂,明眼人一睇就知唔係我style啦),而是2001年替Leon填的〈休戰日〉,其實當時似乎有鋪「改嘢癮」的黎生已有點微言,所以我已後備了一個〈You’re so Cool〉給他揀,因為首歌是講「女友將男友箍得很緊」之類的,係係係,我知兩個都唔係特別標青嘅名,「Cool」與「箍」的食字甚至有少少爛Gag feel,但至少貼題吖大佬,失驚無神這首歌在派台時變了無頭無尾兼「倔雷搥」的〈喜〉,係,〈喜〉,你們上網Google一下這份歌詞就明我的下巴當日為甚麼脫骹了。(好在佢無將同碟的其他歌改埋做〈怒〉〈哀〉〈樂〉唧!)

終於講到第二怕的(B),就是在未被徵詢之下給改了歌詞並錄了音印了碟,許美靜的〈傾城〉整段A2給剷走了Repeat A1算數,小事,至少是我寫的;林憶蓮張學友的〈日與夜〉:「最好全部記憶收起,終會淡忘你的臉」那麼平庸那麼無嘢,但畢竟一句半句,就算我不告訴大家這是陳輝陽先生一時技癢的神來之(敗)筆,殺傷力也不太大。歷史上最心狠手辣的整形手術,是郭富城很久以前的一首side – cut〈紀念冊〉,原裝歌詞被「東一忽西一忽地『採用』了」,中間混入了30%不是我的手筆,成品堪稱歌詞界的Frankenstein,最慘那名替我 Nip/ Tuck的高手真人不露相,作詞一欄掛的仍是我的名字,對於那位路見不平拔筆相助的俠士(雖然到底是誰我相信也不難猜吧),叼了光這麼多年,真想說句不敢當。

說慘,我其實不知道明明不是自己寫的但要「認頭」慘,還是以下這個更慘,仍然是Aaron的file,幾年前接到一首快歌的訂單,可是那一年實在忙,到了講好的交詞日期我卻未寫好,唯有打電話去千道歉萬道歉,誰料那邊廂已在錄音室等,並說無論我已完成了多少,都先fax過去「唱住先」,我唯有將寫好的整段副歌交出,奇怪是這天之後,沒有人再追歌詞,直到出碟的那天,我看一看track list「咦,點解我未寫起嗰份詞會唱咗嘅?」原來,對方已不等我自己完成了歌詞,但用了我提供的歌名〈神經〉和Chorus第一句的Hookline 「神經,早已經」五粒字,只五粒字大概不構成「盜用」吧,但明明是我的財產呀,唯有當花籃「豪俾佢」啦,對於那位同行,我甚麼都不想追討,不過我覺得我有講這個故事的權利。

第三怕沒有字典的studio,我不敢說是監製不識字,監製是沒必要識字的,否則也不用俾錢請你填詞,但一位盡責的 producer,錄音室裏至少要有本字典吧!遇上唔識讀的字,就算不想打電話問應該負責的填詞人,也得有本工具書才能自食其力呀,以下是一個有邊讀邊的經典案例,一字記之曰:固。

十幾年前李樂詩小姐有首派台歌叫〈失戀於戈壁沙漠〉,歌詞有句「嘗盡失戀的乾涸」,監製大概認為那「三點水」是廢的,CD裏唱出來是乾「固」;一年後我為(OMG,咁啱又係)陳慧琳寫了首〈Yeah Yeah Yeah〉,歌詞有句「欣賞箇中的意圖」,監製大概也當那「竹花頭」是流的,CD裏唱出來的,又是「固」中。

「個」字看到這一篇文章,應該抹一額汗:「好彩人人都識我唧!呼~」(待續)


是,還有下半場,請差唔多時候去Wyman的地盤收看。

上半場總結:最麻煩的應該是:永遠至愛城城的小美,與及永遠高深莫測的黎老明。

欣賞他坦白,不過,沒有到了某個江湖地位,這樣的坦白換來的可能不是讚賞。

所以,想暢所欲言?俾心機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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