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

用腦愛你的子女

又要談那些當父母的所謂『愛的表現』。讀到明報報導的標題是這樣寫的:「家長贈iPhone 學童成獵物 光天化日 箍頸強搶」,你們會想到什麼?

先提這個重點:『iPhone在部分中學滲透率超過三成,有前線警官批評,家長購買iPhone給年幼兒女,既無實際需要亦惹人犯罪,呼籲家長醒覺。』家長會不會醒覺呢?我節錄其中一段家長心聲,讓我與朋友們看完都覺低能的東東給大家看:


家長羅先生向本報投訴,就讀太古城國際學校的13歲兒子,上周放學後約4時許,在太古城中心附近公園遇劫。他指兒子當時一邊走路、一邊拿著iPhone 4講電話,沒料到被6個身穿灰褲白衫校服、自稱黑社會的學生強搶iPhone。他兒子當時太驚,一度不敢報警,羅先生質疑該區近月治安轉差
對於為何買昂貴iPhone(5000元以上)給一個中學生?羅先生解釋,兒子就讀國際學校,兒子聲稱班上七至八成同學用iPhone手機,「佢又話好想要」,他才順意購買,未想過會有危險。他近日已改購一部僅千多元的電話給兒子,「佢有少少怨言,說沒iPhone好用,但現時都係安全為先」。
我不知羅先生今年貴庚,教育背境如何,但當我讀到『投訴』兩字,再讀下去,不禁問一句:你投訴乜春?

投訴香港治安差,所以拿一部電話出街都很不安全?投訴太古城公園附近治安差?若果他真的有以上投訴的話,我會建議他舉家搬離香港,又或者請保鑣接寶貝仔上學放學。

投訴什麼?若果是學校規定一定要買iPhone才可以上學,有教學用途,家長擔心兒子的安危,這也勉強可以投訴;現實是:你因為兒子話人有我又要有,你就買給他,兒子是否應該投訴你呢?

對於他指未有想過有危險,更可笑!報紙電視新聞日日報導,差不多隔日就有一宗iPhone被搶劫的新聞,而且已經不一定是三更夜半幽靜街頭。你買iPhone給兒子,兒子就算有空手道黑帶,失驚無神殺幾個人圍佢,唔交出電話你估你個寶貝仔會唔會俾人打到變豬頭?

我想羅先生那麼順兒子的意思,肯定不能叫兒子不要在街上拿出來的吧!這也合理,電話就是拿來用,拿出來曝光都不能,電話還用來做乜?

況且,寶貝仔想要的目的係人有我有啊!在學校已經不是炫耀,而是拉近同學間的距離嘛!你叫個仔唔好用得咁揚,你不如唔好買俾佢啦,羅先生。

我很清楚時代不同,現時學生帶手提電話番學已經屢見不鮮,不過溺愛子女的家長們,是否要買一部四五千蚊的手電呢?其實不一定是iPhone,未出現這之前很有又貴又靚的手電一樣會成為賊人的獵物,當然iPhone大熱,大熱成為搶劫目標,危險度更高。

報導有教育界與及警方提出對於學童用iPhone的需要性與危險性,其實想深一層:父母們是不是要滿足子女所有的欲望呢?

大家都明白什麼叫溺愛,大家亦相信為人父母都會盡力愛護子女,但愛護的意義是什麼?他想要很多東西,很多都是不切實際或者不必要,作為家長是不是為了他快樂就要買給他呢?

家長能不能向他解釋這世上不一定人有我有,能不能讓他明白是否有必要用iPhone呢?又或者告知他危險性呢?

不過我也明白,可能由細到大你都無乜同佢講道理,佢一喊一唔高興你就順晒佢意,佢要買乜你都俾,同佢講危險佢會話『唔理,我要用』。咁,依家中二中三,點會聽你之笛?

你買他這個,他之後又說要那樣,出來工作發現搵得雞碎咁多,乜都買唔到,車又無樓又無,係咪又你買俾佢?咁希望你努力搵錢,夠養佢一世之餘仲可以滿足佢無窮盡既欲望!

愛護的意思除了愛錫還有保護,作為父母都不懂用腦去分釋事情的危險性,不懂令子女明白事理,這不是愛護,是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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